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及要求
一、井下作业环境对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1)煤矿井下的空气中,在瓦斯及煤尘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条件下,如果产生的电火花、电弧或局部热效应达到点燃能量,就会燃烧或爆炸。因此,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具有防暴性能。
(2)电气设备对漏电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引爆电雷管、早成人身触电等危险。因此,要求电气系统有漏电保护装置。
(3)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安装电气设备的地方,空间都比较狭窄,且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电缆的机会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因此,要求井下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接入接地系统。
(4)由于井下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很容易收到砸、碰、挤、压等损坏。因此,电气设备外壳要坚固。
(5)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0%以上,且经常有滴水和淋水,电气设备很容易受潮。因此电气设备有良好的防潮、防水性能。
(6)井下电气设备的散热条件较差,故要求井下电气设备有足够的额定容量。
(7)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故要求尽量减轻重量,并便于安装、拆迁。
(8)井下采掘运输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有时会产生短时过载,故要求电气设备要有足够的容量和过载能力,并配置过载保护装置。
(9)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且超过一定的是间
后,可能发生淹井、瓦斯积聚等重大故障,再次送电还有造成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
二、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及要求
Ⅰ类: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主要适用于含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主要适用于含有除甲烷混合物的爆炸环境。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 2 增安型 e 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能混 合物的高温,在设备结构上采取 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 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 些现的电气设备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正常工 3 本质安 全型 I 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 电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 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称为 本质这全型电路。全部电路为本 质安全型电的电气设即为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 正压型 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即外 壳内充有保护性气体,并保持其 压力高于周围爆炸环境的压力, 以阻止外部爆炸混合物进入防 爆电气设备 充油型 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外壳4p 5o
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外壳内部充填砂粒材料,使之在 6 充砂型 q 规定的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 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 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 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 备 将电气设备或其部件浇封在浇 7 浇封 型 m 封剂中,使其在正常运行和认可 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 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防爆 电气设备 无火花 型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 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 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 备 9 气密式 h s 具有气密外壳的电气设备 异于现有防爆形式,由主管部门 10 特殊型 制定暂行规定,经国家认可的检 验机构检验证明、证明具有防爆8n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
(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① 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
② 采取防尘堆积措施时为+45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暴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采用密封式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有相应的较高要求。
(4)具有电气和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装置。
(5)在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均需设清晰永久性凸纹标志“Ex”,并应有铭牌。
(6)防暴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指定的防爆试验鉴定单位进行严格的试验鉴定,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三、电气设备失爆事故的原因、危害及预防
1. 常见的失爆现象
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称为失爆。
(1)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栓不齐全,螺纹扣损坏或拧入深度小于规定值,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致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耐爆性的要求。
(2)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机械划伤、凹坑、间隙过
大、连接螺钉没拧紧等,使接合面达不到隔爆的要求。
(3)电缆进、出口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和封堵挡板,或者安装不合格。
(4)在设备外壳内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使某些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或绝缘损坏、消弧装置失效而造成相间经外壳弧光接地短路,使外壳被短路电弧烧穿而失爆。
(5)外壳内两个隔爆空腔由于接线柱、接线套管烧毁
而连通,内部爆炸时压力形成叠加,导致外壳失爆。
(6)开关的连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连锁作用。
(7)隔爆室的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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