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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防爆设备接地的几点要求

2024-02-18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一站式O2O综合服务平台【官网】 浏览 260 次

为了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电气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1.对于接地分为哪几种?

根据SH/T 3081—2019《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将接地系统按照接地功能分为以下6种:

  • 保护接地:为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而设置的接地,也称为安全接地;
  • 防静电接地:用于泄放静电的接地;
  • 工作接地:仪表信号或直流电源与公共电位参考点的连接;
  • 本质安全系统接地:用于本质安全系统的接地;
  • 屏蔽接地:为实现电场屏蔽、电磁屏蔽功能对屏蔽层、屏蔽体所做的接地;
  • 防雷接地:用于泄放雷电流的接地。

2.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是多少?

接地电阻是接地装置对地电阻。根据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中性不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中性点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3.爆炸危险场所接地安装要求有哪些?

根据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 爆炸危险场所除2区内照明灯具以外所有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芯截面积不得小于4mm2;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可作为辅助接地线;
  • 在爆炸气体危险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 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用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 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TN-S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型到TN-S型转换的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PE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给予考虑。

  • 如果在1区使用TT型电源系统(电源接地与裸露导体部件接地分开),那么电源将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注:接地电阻率高的地方,不允许使用该系统。

  • 如果使用IT型电源系统(中性线与地隔离或经阻抗接地),应提供绝缘监视装置指示第一次接地故障;

注:局部等电位连接,通常称为附加等电位连接。

  •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其钢带或金属护套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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